新长安之星cng调试:内在生活:经历神的捷径(七)作者:周金海
石榴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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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30 21:57:31)杂谈
内在生活:经历神的捷径(七)
作者:周金海
第七章
“能听的耳,能看的眼,都是耶和华所造的”(箴20:12)
这节经文,英文圣经有两个版本,翻译各有不同,但都很有意思。较古老的钦定本(King James Version)英文圣经译为:“那听见的耳和看见的眼(The hearing ear and the seeing eye)都是主所造的”。这里所说的耳与眼,是专指那听见神声音的耳与看见那不能看见之神的眼而言。这种属灵的耳目都是神所赐的,不是我们生来就有的,也不是我们努力得来的,乃是神白白赐给我们的。请记住神的话说:“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只要我们肯在神与人面前谦卑,神必将属灵的耳目赐给我们。
新国际版(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英文圣经将“能听的耳,能看的眼”翻译为“听的耳和看的眼”(Ears that hear and eyes that see)。这意味着有的人,有耳不听,有眼不看 – 意即对神的话或神的事不够重视。法利赛人(有名无实的宗教信徒)就是这样。主说:“这百姓耳朵发沉,眼睛闭着”,就是有耳不听,有眼不看的意思。所以主耶稣讲道或教训人的时候,总是加上这句话:“有耳的就当听”。主在他吩咐约翰最后写给亚西亚七个教会的书信末了,也都附上这句话:“凡有耳的就应当听”。主是何等愿意我们留意听祂的话。
弃绝神话语即弃绝神自己
我们也许可以这样说:“今日教会(或信徒)中所有的问题,都是因为没有听神的话”。我们常忽略一个非常重要的真理,那就是弃绝神的话,就是弃绝神自己,弃绝神所差遣的,就是弃绝神。因为“神所差来的,就说神的话”。主说,祂所讲的道(即神的话)在末日要审判我们 – 我们要向所听见的道负责(参路10:16;约3:34、12:48)。所以我们必须留心听神的话,并要遵行。神的话是我们脚前的灯和路上的光 – 使我们的眼睛明亮,不致在黑暗中行走。
耶稣的显现
耶稣的启示
“能听的耳,能看的眼,都是耶和华所造的”(箴20:12)。除神以外,谁能叫人听见,叫人看见呢?神既然为人创造了耳目,使人有视听之能,并愿意开启外面瞎眼之人的眼睛,祂岂不更愿意开启人里面的耳目,使人明白祂的旨意,并得以认识祂自己么?保罗说:“神愿意将祂儿子启示在我心里”,叫我们在灵里看见耶稣,并得以认识祂。神乐意将“能听的耳,能看的眼”赐给我们,祂差遣耶稣和圣灵来的目的,就是要叫我们能听见祂,能看见祂,并得以认识祂。神是何等愿意我们认识祂!圣经说:“神喜爱人认识祂,胜于献祭”。主耶稣说:“认识祢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祢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何6:6;约17:3)。
所以我们只管坦然无惧地来到神施恩宝座前,以谦卑的心与单纯的信心,求祂“将那赐人智慧和启示的灵(即圣灵)赏给我们,使我们真知道祂,并照明我们心中的眼睛”。我们理当经常这样祈求,保罗为自己和众教会也是这样祷告。我们祷告时,可常用一首短歌:“开启我眼,主,我要见耶稣,我要亲手摸祂,对祂说,我爱祂。开通我耳,主,我要听见祢声,开启我眼,主,我要看见耶稣”。
美国有一个宗教广播节目,名称为“生命的转捩点”,主讲人每次讲道之前,都要播放这首短歌。这是一篇很好的祷告诗歌。当我们这样祷告时,要相信神必定答应。如此不久,我们就会发现,我们的心窍被主打开,我们属灵的眼睛就渐渐明亮了。
圣经说:“你们中间若有缺少智慧(或属灵耳目)的,应当求那厚赐与众人,也不斥责人的神,主就必赐给他,只要凭着信心求,一点不要疑惑”(雅1:5、6)。
我们也需要像以赛亚那样,每日早晚灵修时,都要求主来开通我们的耳朵,叫我们能以听见神的声音,并赐给我们有受教者的耳朵与顺服祂的心。他说:“主每早晨提醒,提醒我的耳朵,使我能听,像受教者一样。主开通我的耳朵,我并没有违背,也没有退后”(赛5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