跆拳道腾空三连踢:中共中央关于林彪叛逃出国的通知(1971年)
中共中央关于林彪叛逃出国的通知
中发[1971]57号
毛主席批示:照发。
一、中共中央正式通知:林彪于
现已查明:林彪背着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中央政治局,极其秘密地私自调动三叉戟运输机、直升飞机各一架,开枪打伤跟随多年的警卫人员,于
对林彪叛党叛国事件,中央正在审查。现有的种种物证人证业已充分证明:林彪出逃的罪恶目的,是投降苏修社会帝国主义。根据确实消息,出境的三叉戟飞机已于蒙古境内温都尔汗附近坠毁。林彪、叶群、林立果等全部烧死,成为死有余辜的叛徒卖国贼。
二、林彪叛党叛国,是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九届二中全会以来阶级斗争和两条路线斗争的继续,是林彪这个资产阶级个人野心家、阴谋家的总暴露、总破产。九届二中全会上,国民党老反共分子、托派、叛徒、特务、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陈伯达敢于那样猖狂进攻,反党,反“九大”路线,反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主要原因就是依仗林彪这个黑后台。陈伯达路线,实际上是林彪、陈伯达路线。在九届二中全会以前,第一个坚持设国家主席、阴谋策划向党进攻的是林彪。在九届二中全会上,第一个站出来“采取突然袭击,煽风点火,唯恐天下不乱,大有炸平庐山,停止地球转动之势”的,是林彪。审定那个“欺骗了不少同志”的《恩格斯、列宁、毛主席关于称天才的几段语录》和《林副主席指示》的八条语录的,也是林彪。伟大领袖毛主席洞察一切,立即写了《我的一点意见》一文,粉碎了林彪陈伯达分裂我党、我军、篡夺党和国家的权力、复辟资本主义的反革命阴谋,拨正了全会的航向,使绝大多数同志在毛主席正确路线指引下团结起来,保证了全会的胜利。
九届二中全会以后,毛主席立即提出在全党全军进行一次思想和政治路线方面的教育,领导全党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提倡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反对唯心论和形而上学。一年来,经过在党内传达、揭露、批判陈伯达,一九七〇年十二月开始的华北会议,毛主席
三、我们党是从阶级斗争和两条路线斗争中成长壮大起来的。半个世纪以来,我们党经历了十次重大的路线斗争。这就是以毛主席为代表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路线,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同以陈独秀、瞿秋白、李立三、罗章龙、王明、张国焘为代表的六次机会主义路线的斗争;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同以高岗饶漱石、彭德怀、刘少奇、林彪陈伯达为代表的四次机会主义路线的斗争。这十次路线斗争证明,各次机会主义路线的头子,由于他们的阶级本性和两面作风,是很难改造过来的。陈独秀从坚持右倾机会主义路线堕落为托派,王明从坚持错误路线而堕落为汉奸卖国贼。林彪也是如此。早在土地革命初期,林彪对中国革命前途悲观失望。毛主席写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篇给林彪的长信,对他进行了严肃耐心的教育。遵义会议以后,毛主席指挥红军从挫折走向胜利的紧急关头,林彪带头攻击毛主席,要求中央撤换毛主席,妄图夺毛主席的权。在是否出兵抗美援朝问题上,林彪伙同刘少奇反对毛主席抗美援朝的主张。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他提出“带枪的刘邓路线”等反毛泽东思想的反党乱军的主张。“九大”前夕,他伙同陈伯达妄图破坏毛主席亲自主持的“九大”政治报告的准备工作。鉴于他表示愿意改正错误,并且也为党作了一些有益的工作,几十年来,直到这次叛变投敌以前,毛主席总是对他耐心教育,希望他能够改正错误,回到正确路线方面来。但是,林彪口是心非,耍两面派,终于自绝于党,自绝于人民解放军,自绝于中国人民。
十次路线斗争的经验又证明,在毛主席的领导下,按照正确路线和政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经过批评和自我批评,犯了路线错误的好人,绝大多数是可以回到正确路线方面来的,阶级敌人分裂我党我军的阴谋总归是失败的。中央相信,林彪这个隐藏在党内的定时炸弹自我爆炸是大好事,必将使全党全军进一步提高阶级斗争、路线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觉悟。跟着林彪走绝路的只能是极个别的。中央号召全党同志首先是高级干部同林彪划清界限。中央对于坚决同林彪划清界限的同志,不论他过去是否受过林彪的影响,是否犯过错误,都是同样爱护而不会轻易怀疑的。各级党委应当深入揭发和严格批判林彪的错误和罪行,只要我们坚决贯彻执行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和政策,我们全党必能进一步团结起来,争取更大的胜利。
四、当前,全党必须提高革命警惕,防止敌人破坏,必须继续加强战备。中央军委已有部署,必须坚决落实。
五、林彪叛党叛国问题,根据内外有别、有步骤地传达的原则,目前只传达到省、市、自治区党委常委以上的党组织。有关林彪的文字、图画、电影等均暂不改动。并望切实注意严格保密。
六、你们讨论本通知的情况和意见,望及时报告,密封专送中央。
注:本件第一步应先印送和传达到各大军区党委常委,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常委,中央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常委(如无常委,即传达给各单位领导机构正副职人员),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领导小组和党的核心小组。九届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分别在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常委和中央党、政机关领导小组和党的核心小组中一道听取传达和讨论。如其中有不适宜听传达和讨论的,可由各单位领导机构决定除外,并报中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