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铁村钢铁有限公司:把蛋糕做大,公平分切蛋糕——从个税之争看社会和谐的根本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6/12 14:10:32

尽人皆知,如果蛋糕很小,都给一个人也吃不饱。如果蛋糕做很大,哪怕分到一小份也够吃的了,财富的创造与分配大抵如此。此事如果处理不当,一不小心就会陷入困境。因此,古往今来,所有国家社会都很重视。窃以为这应该是人类社会和谐的根本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会很纠结。经年以来,国家酝酿个人所得税调整,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争议理当如此。恰逢五一劳动节假期,不由想起马克思《资本论》的核心观点之一“劳动创造价值”,我理解这个价值就是财富,不禁有些感想,不吐不快,逐成本篇博客,权当与朋友们酒后清茶扯谈。

从个税之争伊始,我就会想起当年学政治经济学老师所言,记忆犹新:到了共产主义社会就没有税收的了,现阶段,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税收制度。但社会主义税收与资本主义税收有着本质不同。前者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后者取之于民服务于资本主义制度。窃以为参加个税之争,首先要弄明白我们为什么要交税?然后在讨论怎么交?起征点多少?累进税率怎样合理?

按照教科书的一贯说法,我们之所以要免税,是因为我们需要国家(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包括义务教育、医疗保障、国防、社会秩序及其他组织和个人无法提供的管理服务等,西方高福利国家的高所得税制度正是基于此理。西方的纳税人对政府“看管”得很严,非常在意政府的效率,原因也在此。中国的国家性质及社会制度不同。但税收的经济属性应该雷同,差别在于税种、税本级作为公共财政的开支侧重点不同。按照《资本论》劳动创造价值的理念,一般的劳动大众辛勤劳动的报酬和智慧创造性劳动所得,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应该鼓励,甚至可以不交税。因为社会主义应该奖勤惩懒,鼓励勤劳致富,鼓励科技创新,发明创造,因此合法劳动所得从法理上应该免税。而对于不劳而获者吗,则必须交税且应该重税。但在实际社会经济生活中,劳动本身非常复杂,有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有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创造性劳动与重复劳动。而且各种劳动以及不同劳动者劳动效率千差万别,很难直接评价。因此,只能透过劳动成果,即劳动参与创造的价值及其贡献度来衡量。如此,税收问题又被拉回到经济学层面,然后才是政治经济学层面的命题。这是任何社会,所有国家最根本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税收制度设计的好坏,首先直接体现对财富蛋糕分配的公平合理性,是对各种要素资源,能动性因素,特别是劳动价值的充分必要评价和肯定与否定,从而影响决定着各种要素资源及价值贡献因素的能动性,深刻决定着财富蛋糕能否做大,即蛋糕是否够吃够分的前提基础性问题。

但窃以为,此次个税之争恰恰反映当下中国社会各方面对这一重大根本制度缺乏足够共识。如此,很容易产生误区及分歧,可能引发中国各种社会矛盾。因为,只要对事物认识不同就会引发争议,如果是根本利益发生矛盾冲突,那争议就会更大更激烈。笔者愚见,有必要反思一下当下中国财税制度的根本出发点与立足点,可能欠缺足够的民意基础和清晰的政治经济法理依据。就个税本身这个税种而言,关键不在于起征点高度,更不在于税率负担及累进阶梯,也不在于某些专家所言是为了提高全民纳税意识。个人以为,应该首先厘清各种所得性质。然后要综合考虑所得怎么花,即与消费税综合考虑。个人认为,个人正常工资性质的所得税率不应该超过企业所得税率,除此以外性质的所得税率可以高一些,这样可以抑制非正常劳动/各种投机活动所得,体现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倾向。而个税与消费税联系起来考虑,是因为如果个人收入所得用于社会再投入包括储蓄增值与马上直接消费掉对社会及个人的意义是完全不一样的,尽管消费也可以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从税收本身的公平公正性及征收效率考虑,中国应该首先优化简化税种,合理开辟税源,公平公正税基。窃以为,大的税种只要资源税、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消费税五种即可。资源税应该大大提高,因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资源都是国家的,提高此税天经地义,甚至可以成为主要的财政来源,如此也可以很好抑制对资源的浪费(贵了就会珍惜),土地、矿产、水资源等均可纳入资源税范畴,大大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经济建设,有利于增长方式转变。

其次,应该降低增值税。这是鼓励合法正当创造财富价值,提高资源利用率,也是建立创新型国家题中应有之义。因为,一切经济主体经营活动关键实质在于创造价值,提高效能。增值税过高实际上损害的就是创造性劳动,是对创造创新的极大抑制!增值税还应该与所得税征收结合考虑。为此,应该合理所得税,包括企业(法人)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窃以为,企业所得税本应该进一步降低并改善征收办法。因为企业经营最不确定,今年盈利很好,明年就可能亏损。现行办法盈利了马上要交所得税,亏损了没有退税,对企业可持续经营至为不利,如果企业所得税率过高就更加雪上加霜。(中国税收痛苦指数列世界前列可能与此有关)。为此,建议可考虑适当提高企业股东投资分红所得税,如此,可引导鼓励股东(投资者)更多考虑企业的长远经营发展。

至于营业税,针对的是流通领域、服务性行业,主要是合理规范的问题。否则,很容易有造成税负不分,老实人吃亏现象。当下中国现金交易盛行,造成巨大的地下灰色经济,实质就是营业税征收不合理规范所致。这不仅造成国家税收巨大流失,还导致不公平竞争,败坏社会经营风气,严重损害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建议有关方面认真研究,从减少杜绝现金交易入手并合理营业税负。这也有利于中国经济结构调整,有利于现代流通服务业发展,有利于十二五整体经济的转型。

再说所得税。一定要让纳税人觉得合情合理,公平公正。否则,纳税人一定会消极对待所得税。因为企业经营利润和个人所得都是辛勤劳动成果的体现,如果税率过高,纳税人多少会觉得“委屈”。就可能会设法规避、甚至转移,不充分反映经营成果及所得。如此,国家反而事实上不能征到该征的税款,还会扭曲纳税人心态,客观上造成经营成果弄虚作假,进而损害整个社会风气,败坏诚信和道德水准。中国当下的社会信任缺失及相关乱象,窃以为与此不无重要干系。

还有消费税,也是非常重要的现代税种,甚至是很多发达国家的主要税源。因为真正和谐的社会,应是一个“价值共创价值共享”的社会(这个理念最早也是马克思在晚年所提)。人人都要消费,消费是天赋人权,更是人民生活自我奖赏的重要体验方式。社会应该倡导健康的消费,国家(政府)可以用消费税调节消费方式。因此,一般国家会把消费税按消费品属性分成一般民生消费税,特别消费税(如烟酒等不健康嗜好品),以及奢侈品消费税。我们国家大体也是这样划分,但感觉在商品界定及税率变化上欠缺与时俱进精神,老百姓也经常不理解,加上在征收上又和经营税纠结在一起,窃以为是目前最混乱急待优化的一个税种。否则,对十二五经济转型不利,对国家长治久安不利……

最后,窃以为国家在减免税及其他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上一定要审慎,且尽可能向法制化方向发展。否则,很容易造成长官意志和权力寻租。后果是税负的不公平,伤害的不仅仅是经济的健康,还有广大纳税人的爱国心!

总之,个税之争不仅仅是个税怎么合理调整的问题。而是涉及社会和谐的根本,关系全体国人福祉。有关方面应该从战略高度、政治经济角度,综合考虑。窃以为方向原则应该是提高资源税,降低增值税,合理所得税,规范营业税,优化消费税,慎重减免税。这件社会和谐的大事做好了,中国会长治久安再繁荣昌盛五千年。

真诚希望共和国万岁万岁万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