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麻姑山瀑布的作文:河北省关于处理地热矿泉水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6/12 18:37:18

河北省关于处理地热矿泉水有关问题的通知

 

冀国土资发〔201150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为切实加强地热、矿泉水的管理,规范地热、矿泉水勘查开采行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的若干意见》(冀政〔200876号)、《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地热、矿泉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国土资矿字〔200918号)精神,我厅决定对因地热、矿泉水政策调整和部门职能调整等历史原因造成未依法办理地热、矿泉水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勘查开采地热、矿泉水资源的,予以补办探矿权、采矿权登记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办范围

  (一)200681日前取得地热、矿泉水勘查许可证,探矿权人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按规定提出延续或转采申请的;

  (二)200681日前取得地热、矿泉水采矿许可证,采矿权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按规定提出延续申请的;

  (三)200681日至本文下发之日,当事人已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地热、矿泉水资源勘查、开采申请的。

    二、补办条件

   (一)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二)水质、水量达到开发利用的要求;其中矿泉水,要取得矿泉水技术鉴定证书和注册登记证;

   (三)擅自凿井的,已经国土资源部门查处。

    三、补办时间

    申请人须在201112月底前将申报资料报省厅。201211日后不再受理补办地热、矿泉水勘查开采登记手续申请。

     四、价款计算方法

     矿泉水采矿权价款缴纳标准为2.5/3年,按照20101018日《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专题会议纪要》(第11号)规定的方法计算;地热采矿权价款依照有关规定评估确定。

    五、补办程序

   (一)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清理本行政区域内地热、矿泉水勘查开发利用情况,填写报表(附件3、附件4),编制附图(附件5),逐井(泉)说明补办原因,以正式文件报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审查;

   (二)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查同意后,在本文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报表及附图以正式文件报省厅;

   (三)省厅审查同意后,下达批复文件;

   (四)根据省厅批复文件,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地热勘查开发利用单位委托具有液体矿产勘查资质的单位编写勘查报告;

   (五)省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根据省厅批复文件评审勘查报告,省厅资源处备案;

   (六)申请人准备有关资料,申请补办登记手续(申报资料见附件1、附件2)。

     六、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做好清理工作,确保清理结果真实可靠。对所有报件,都要加盖公章,主管领导、审核人、承办人要在报表上亲自签字,不得打印或委托他人代签。表格一律采用excel格式。

   (二)要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设区市局对县(市、区)上报情况进行抽查,省厅对各设区市上报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弄虚作假的,严肃处理。

   附件:

    1.补办地热矿泉水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申报资料

    2.补办地热矿泉水采矿登记手续申报资料

    3.××县(市、区)补办地热矿泉水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统计表

    4.××县(市、区)补办地热矿泉水采矿登记手续统计表

    5.××县(市、区)开采地热矿泉水井位分布图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